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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有徵收消費稅 5%, 意思就是去麥當勞買個 BIG MAD, 假設付錢 NT$105, 發票上面會註明 5% 的消費稅.

身為外國遊客, 特定情形是可以得到5%退稅的, 條件如下

1) 如果身為外國人 (沒有台灣護照的外來人口)
2) 在特定的地方 (一堆港燦很喜歡去的 [成品書店] 是其一)
3) 買了大宗的 3C 產品或指定的商品, 每天每張發票NT$3000或以上
4) 結帳時出示外國護照及入境簽證, 要求退稅證明
5) 30天內, 帶同貨物及退稅證明, 在機場的退稅櫃檯交驗
6) 拿回退稅的現金


詳細的官方公告資料 -
http://www.ntat.gov.tw/county/ntat_ch/mo401_1_list.jsp


有了這樣的規定, 難怪一堆陸客只來台灣遊玩, 儘量少買東西, 等到過境香港再大手買3C產品, 因為不麻煩也俐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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